11月11日上午,平南法院大安法庭成功调解两起超过五年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冰释前嫌、握手言和,高效圆满化解矛盾。
两起案件的原告赵某、李某均为重型自卸货车车主及司机,2019年10月,经被告曾某介绍为某公司运输其生产的砖头,约定结算后再将运费支付给原告。工期后,某公司未如约支付运输费用,两原告多次向被告曾某和某公司追讨均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曾某与某公司支付运输费用。
两案承办法官黎德群经过仔细阅卷,认为两起案件的被告相同,案情基本一致,且金额不大,遂将两起纠纷排在同一天上午开庭,并在庭前多次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原、被告沟通并开展调解。
在赵某一案庭审中,被告曾某虽未出庭,但提交了答辩材料,称其只是出于好心介绍了运输业务给原告,后期运费均是两案原告与被告某公司之间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原告赵某与被告某公司对欠款的事实和数额均没有太大异议亦同意在被告曾某缺席情况下就案件进行调解。某公司表示现资金周金紧凑,希望以砖票抵扣欠款,原告明确表示拒绝,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以“调解+普法”方式,释法明理、分析案情,讲清利害所在,并适时引导当事人就问题本身寻找解决方案。最终,原告同意被告某公司分期还款,自愿放弃本案对曾某的诉讼请求。
有了调解成功的蓝本,在接下来审理李某一案中,黎德群法官结合实际,就利益关联引导双方以支付运费为根本,理性共赢解决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李某自愿放弃对曾某的诉讼请求。至此,双方之间的矛盾也得以化解。(大安法庭 蒋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