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间因买卖交易产生纠纷,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近日,平南法院审管办法官以情讲法、以法唤情,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修复了原被告双方的亲情关系,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和力度。
案情回顾
原告彭某与被告李某是亲戚关系。2023年,双方因家具买卖产生纠纷。彭某作为买方,向卖方李某支付了40万元货款,但李某仅提供了30.1万元的货物。经多次协商,李某出具《借条》承诺于2024年1月29日前还清剩余的9.9万元及6000元利息。因李某逾期未还款,彭某于2024年9月25日向平南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亲戚,且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卢燕华采用“背对背”的方式,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沟通。
“他是我的姑父,是我的长辈,我也不愿意和他对簿公堂,我是没有办法才起诉的。当初没有犹豫就跟他订了四十万元的家具,后来只给我送了三十万零一千块的家具,剩余的九万九元既没有提供家具,也没有退款,只是出了一张《借条》给我,这次我请求他一定要把钱还完给我……”原告彭某无奈地和卢燕华说道。
被告李某辩解称:自己也不愿意欠亲戚的钱不还,是真的有困难。这几年生意不好做,他们夫妻现在都在外地帮人打工挣钱维持生活,有钱会慢慢还给彭某。”
卢燕华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向被告阐明法理,说道:“一句‘慢慢还给他’可不行,您需要有明确的还钱计划,我们才好帮您调解……”
随后,办案法官将李某的现状和还款意愿转达给原告彭某,并晓之以情,彭某坚决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并支付利息给彭某,并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前支付了52000元给彭某,剩余的52000元分两期还完。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后,卢燕华表示:“矛盾的解决既要解决法律问题,也要修复亲情关系,案件的处理既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也要体现社会大众对情理的朴素期待。”(吴同燕 梁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