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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又双叒收到锦旗啦!
作者:曾墁坚 徐汝玲  发布时间:2024-10-18 18:07:52 打印 字号: | |

  

10月9日上午,平南法院值班室收到当事人送的一面锦旗,只留下一句“这是我送给黄法官的”,便步履匆匆走了,留下一头雾水的值班法警,无奈法警发起“认领”通知,一面写着“勤政高效 司法为民”锦旗出现在工作群上。

罗某与某公司于2020年8月签订合同,2021年2月罗某、某公司及案外人张某签订《声明》,确认2021年2月前的货款已结清,剩余应付货款18万元未结;同年签订确认尚欠货款16.8万元。经平南法院查明事实,做出判决,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罗某支付尚欠的货款16.8万元。但由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便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穷尽执行措施调查后,发现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但其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罗某便向法院申请追加吴某、邰某、郭某、某建材公司为被执行人。经法院审理查明,上述申请追加的四人为被执行公司股东,于是依法追加吴某、邰某、郭某、某建材公司作为该案被执行人。

在执行过程中,四名被执行人亦未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黄建海多次试图通过联系被执行人,敦促他们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相继“失联”。

随后,执行法官采取进一步执行措施,依法冻结了四名被执行人名下的金融机构账户,并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动产及不动产。黄建海得知郭某、吴某的名下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依法查封郭某名下的车辆,但吴某的房产是在邻县购买的,黄建海法官决定异地执行查封其名下的房产,并及时向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

期间,黄法官一直与郭某、吴某联系,并告知被执行人如若再不履约,其名下的财产将会依法评估、拍卖,经过黄法官释法说明后,吴某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吴某决定自己偿还尚欠罗某的货款。至此被执行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锦旗虽轻,但承载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也包含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待。

(曾墁坚 徐汝玲)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