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法院受理了一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林某、徐某非法运输砂石达518.92立方米,有关部门依法对林某、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50000元罚款的决定,并对其二人进行催告,要求履行罚款义务。因林某、徐某逾期不缴纳罚款,有关部门向平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内容,并加处罚款50000元。
生效裁判作出后,林某、徐某依旧拒绝缴纳罚款,有关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平南法院执行局经查,林某名下登记有船舶一艘,执行法官依法对该船舶进行查封。因船舶处置属于专属管辖,平南法院对该船舶没有处置权,特与北海海事法院联系,委托海事法院协助处置该船舶。
2024年9月20日,平南法院与北海海事法院联动执行,顺利将一艘运输船舶进行扣押,使得案件办理加快速度,加快推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 梁容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