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及其他多个部门共同构建了“人社+工会+法院+n”多元化解机制,将劳动争议化解关口前移至仲裁前、起诉前,做到“调解优先、调裁诉结合”。
在2024年8月,平南法院通过发挥“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优势,成功一次性解决114名劳动者的欠薪问题。
2024年7月初,有数十名劳动者来到人社局,请求人社局为其解决欠薪问题。据了解,该数十名劳动者均为某公司的员工,该公司因内部经营管理问题,已经拖欠全厂120余名员工5、6月份的工资共近60万元未发放。因涉及民生问题,人社局当即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平南法院与人社局、工商局、街道办、当地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依托“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成立联合调解组开展多元化解工作,人社局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推送给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平南法院派出指导法官参与本次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元化解工作。
在联合调解组的多次调解下,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意支付薪资,各方约定在平南法院进行对账。
2024年8月2日,在平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平南法院共同组织下,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3名员工代表进行对账,经过双方一下午的核对,最终达成了调解方案,同日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平南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对本次调解结果进行固定,至此,涉及114名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立案庭 巫林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