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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法行】撤诉认罚!法检司联手化解一起涉食品安全行政案件
作者:何业健  发布时间:2024-08-30 18:56:21 打印 字号: | |

8月29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顺利调解一起涉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聚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该案于8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履职应诉,原告商家主动认错认罚,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27日,平南县辖区的某餐厅发生一起因食用鲍鱼腰豆,而引发多名顾客集体出现食物中毒的食品安全事件。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经调查认为该餐厅生产经营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及其他违法行为,对其处于没收违法所得14100元及食品货值金额13倍的罚款229736元。该餐厅向平南县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平南县政府经复议认为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正确,予以维持。该餐厅以处罚决定事实不清、量罚过重,复议机关维持错误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

【庭审情况】

庭审中,合议庭充分保障各方庭审权利,双方当事人围绕被诉行政行为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及量罚等问题进行了证据交换、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就原告提出的疑问,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食品生产安全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一一回应。在法庭陈述环节,原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希望行政机关能够考虑餐厅的经营困境及其在事件发生认真配合调查等情节。

【调解过程】

为推动该案实质化纷,平南法院提起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介入调解。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就该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从不同层面进行释法说理,令商家充分认识到该起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性,化解了商家对该案处罚的抵触情绪。经法院主持调解,行政机关充分考虑商家在事发后对食物中毒的顾客积极救治、及时整顿经营等情节,并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角度考量,决定减轻罚款金额并在缴纳期限上予以宽限,商家主动认错认罚,自愿撤回该案起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讯员 何业健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