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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平南】十年借款引纠纷 执行和解促和谐
作者:陆超 梁容连  发布时间:2024-07-10 08:15: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南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历史积案,将一起终本执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执结完毕,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促使双方当事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14年,黄某与其妻子曾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足分别向好友梁某、何某借款6万元和8万元,后因黄某、曾某不及时归还借款分别被梁某、何某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曾某立即归还借款及利息。2016年11月,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两笔借款由黄某、曾某共同向出借人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黄某、曾某共同归还借款。判决生效后,由于两被告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梁某及何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未发现两个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案件暂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了,但法院并没有弃之不理,执行法官定期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滚动查控,还经常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去被执行人的工作。今年6月20日,案件突然有了新的进展。

“这两个案件一直困扰着我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想着怎么解决,现在才鼓起勇气联系法院,希望法院主持我们和解。”曾某在电话说道。

经过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黄某除了欠梁某、何某的钱外,还拖欠了很多人的钱,2017年至今已经离家多年、下落不明,目前曾某一个人单独抚养两个小孩生活也确实比较艰难,于是动员申请执行人可以适当的减轻一些数额。

7月8日下午4时,平南法院执行局组织两案当事人到执行和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一面通过法情理耐心做好申请人梁某、何某的工作,一面告知曾某如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申请人梁某、何某同意只要回本金,该案以和解结案。至此,涉案近十年的借款纠纷通过执行和解程序全部实质化解。

执行和解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重要节点,是在法理与情理上为有意和解的当事人设置的人性化“台阶”。执行和解中心的创建,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迫切需要,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实现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从快兑现胜诉合法权益的有力体现。

今年以来,平南法院依托执行和解中心成功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案件133件,执行到位金额达790.12万元。(陆超、梁容连)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