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拓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路径,今年6月,平南法院决定将大安法庭作为办理执行案件的试点法庭。近日,大安法庭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抚养费10339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累诉。
离婚后"争子女",抚养费"难履行"?
申请人执行人老唐与被执行人梁妹原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生育了两个子女。2020年因双方感情不和,梁妹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共同生育的两个子女一人由老唐抚养,一人由梁妹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判决后,梁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抚养两个子女,之后又撤回上诉。
2021年,梁妹未按生效文书履行抚养义务,由她抚养的女儿仍生活在老唐家,但梁妹也没向老唐支付相应抚养费。老唐遂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2021年5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原来由梁妹抚养的女儿由老唐抚养;梁妹支付由她抚养女儿期间拖欠了四个月的抚养费5600元;从2021年2月起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各700元至两个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该判决生效后,梁妹迟迟未支付抚养费直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释法理"找症结",电联后"连夜给"!
“嘟嘟嘟……”忙线、忙线、还是忙线。今年5月,该案执行立案后,法庭的执行干警多方查找、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梁妹均未果,遂将情况向大安法庭庭长赵松反映。
“我办理过他们多起案件,对案情相对熟悉。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一执了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影响两个孩子健康成长……我尝试下是否能联系上梁妹吧。”赵松说道。
赵松通过多方查找,终于接通了梁妹的电话。出于对法官的信任,梁妹向法官坦言她不是拒绝给钱养孩子,而是想等她与老唐的财产纠纷处理完毕后,从中拿钱支付抚养费。“你们的财产纠纷是有处理完毕的一天,但孩子每天都在成长,对孩子的关爱不能等,爱也不能等同财产分割一并‘分割’。”法官从保护子女健康成长、家庭教育、家庭情感等角度细心劝解梁妹,并综合她与老唐多起纠纷进行释法说理,最终梁妹有所触动,当晚就支付了相关的抚养费用。
“同林鸟”散,家庭解体,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影响极大,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支付抚养费,不仅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更是父母对子女爱的一种体现。该案中,大安法庭坚持从家庭伦理、情感修复、权益保护等角度出发,注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解开当事人心结,力促案件成功执结,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经济基础,又化解了离异父母激化的矛盾进而降低对未成年子女的影响,以法以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谢忠伟 张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