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都来说说什么是校园欺凌?”“取笑别人的外貌,给同学取难听的绰号”“孤立同学,让大家不要跟TA玩;说同学的坏话,编造同学的谣言等行为是校园欺凌吗?”一系列提问,激发了学生们对校园欺凌的进一步思考。
6月27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丹竹镇初级中学,为师生们上法治课。陈寒梅通过结合社会热点及校园中发生的实际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后果”“面对校园欺凌如何预防、应对”等问题,引导、帮助同学们“系好人生第一颗纽扣”,在“寓法于乐”中帮助学生增强明辨是非与自我保护的能力,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升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陈楚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