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小欣,我不该先在他人面前污蔑你说那些话,我诚心向你道歉,希望你能越来越好。”
“对不起,小静,我也不该一时冲动在抖音上发表那些图片和文字,给你造成了伤害,我也真心向你道歉,希望你也能越来越好,我们都可以越来越幸福。”
这一幕,发生在一起由女孩之间“网络霸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庭审现场。平南法院大安法庭法官黎德群通过掌上法庭当庭审理并调解结案,圆满地解开两个女孩的心结,一次性解决了两人之间因为言语不当造成的名誉权纠纷。
基本案情
小静与前夫感情不和离婚后,不久前夫便开始追求小欣。小静知情后,时不时骚扰小欣,还将二人的聊天记录发送给前夫,并跟前夫和自家某亲戚说小欣系从事不正当职业的女孩。小欣一气之下,竟自己注册了一个抖音号,将小静的照片和手机号码发布在抖音账户上,并称小静为“卖淫女”并“提供一条龙服务”,导致小静被多人电话骚扰,后小静发现了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发布人锁定为小欣并传唤小欣问话,小欣承认了自己为发泄私愤在抖音号侮辱、诽谤小静的事实。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后面小欣虽然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删除了相关信息,但网络传播速度太快,导致周围的人对小静议论纷纷,小静羞愧难当,百口莫辩。最终小静将小欣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欣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000元。
法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小欣不情愿赔礼道歉,且认为小静要求赔偿过高,并坚持认为本案是小静污蔑她从事不正当职业有错在先,才导致她情绪失控并在抖音发布相关信息,且她也受到了相关行政处罚,并坚持庭后找到相应的证据后也要起诉小静。
法庭调解
即便本案事实清楚,小欣也坚持庭后会以类似的理由起诉小静,案结事不了,也增加当事人诉累。
主办法官立即以案释法释理、倾情调解,并细心给二人对比两者在网络上发布的文字引发的名誉权侵权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严重程度以及双方的行为、目的、方式、后果,相比之下,小欣的过错更明显,影响范围更大,对小静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在法官的分析下,双方有所触动。法官进而劝解,若小欣坚持起诉小静,两案可以一并处理,赔偿的金额也可以相互抵减,一次性解决双方的纠纷。最终促使两个互相语言霸凌的年轻女孩敞开心扉,握手言和,当庭真心相互道歉并发自内心祝福对方将来越来越好,小欣也自愿赔偿小静2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通过网络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诋毁他人不仅构成名誉权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言论自由之下我们更应该谨言慎行,不做“网络暴民”,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黎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