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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集中宣判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
作者:原水超  发布时间:2024-06-21 17:23:28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毒品犯罪,扩大禁毒宣传工作范围,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平南法院于6月21日集中公开宣判3起涉毒品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

案例一:黄某某贩卖毒品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黄某某多次将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出售给他人并获利。本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综合本案事实及情节,以被告人黄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案例二:被告人李某某贩卖毒品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0月,被告人李某某多次将含依托咪酯电子烟销售给他人并获利。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制度,贩卖毒品。综合本案事实及情节,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案例三:被告人郭某某贩卖毒品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吸毒人员伍某通过微信与被告人郭某某联系好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的事宜后,被告人郭某某以300元的价格向伍某贩卖一个电子烟烟弹,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扣押该烟弹。经鉴定,该烟弹中未检出依托咪酯。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制度,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郭某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综合本案事实及情节,以被告人郭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对其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2023年9月11日,依托咪酯被《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今年以来,我院受理十余起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涉毒品案件,这些毒品不仅危害身心健康、家庭幸福,严重的话还会因此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请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原水超)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