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严重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侵蚀着社会和谐的根基。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这朵“罪恶之花”,平南法院公布四起涉毒品犯罪案件,用司法裁判依法惩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案例一 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10月10日14时许,被告人唐某在镇隆镇某村杂货铺附近以450元的价格向黄某贩卖电子烟烟弹一只,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从黄某身上查获的电子烟烟弹检出毒品依托咪酯。唐某在案发后主动退出违法所得450元。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案例二 陈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3日10时许,吸毒人员方某联系被告人陈某购买毒品,并向陈某支付了400元毒资。后陈某联系方某某(已判刑)购买毒品并向其转账250元钱毒资。同日13时许,方某某将6粒毒品麻古放置在平南城区某酒店附近并告知陈某,后由陈某告知方某由其自行取用。方某在到达指定位置拿取毒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毒品麻古6粒,净重5.4克。经鉴定,从该缴获的6粒麻古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三 李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18日11时许,吸毒人员麦某向被告人李某转账750元购买毒品,李某携毒品到达交易地点后将毒品交给麦某,李某、麦某分别在各自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抓获并现场从李某身上扣押净重0.12克的毒品疑似物一小包;在麦某身上现场扣押净重0.23克毒品疑似物一小包。经鉴定,扣押的两小包毒品疑似物均检出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例四 黄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19日15时许,被告人黄某在同和镇妙客街某市场附近以2000元的价格贩卖一小包重为2.01克的毒品给吸毒人员黄某某,双方交易完毕后当场被民警抓获。经鉴定,扣押的毒品疑似物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平南法院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吸毒易成瘾,试毒莫侥幸,沾毒悔终生!为了您的身心健康,为了家人的幸福,请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