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托“红格善治工程”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构建前端中端末端全流程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的意见(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的要求,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5月22日上午,由平南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法院、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协调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璟,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伟志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县法院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近年来相互协作、共同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的有力举措。大家对如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过滤器”作用,如何有效解决部分当事人在诉后失联、诉中鉴定影响审理时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以更高站位深化对诉源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新的理念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以更实举措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二是紧扣人民群众多元化解司法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交警+调解员”机制,筑牢诉源治理第一道防线;三是建立进一步深化道交纠纷诉前调解一体化平台协作,建立“交警+法官”机制,以“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努力实现道交纠纷实质性化解;四是建立示范审理机制,统一类案赔付标准,培养道交纠纷调解队伍,联动各方深化矛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方面的协作,有效降低道交纠纷成讼率。(张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