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予的这次缓刑机会,能让我在学校好好学习,改邪归正,不做违法的事情”。
“感谢法官同志同志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好好遵纪守法,不干违法的事情”。
“感谢您给了我这一次的缓刑机会,能让我在学校好好读书,不干违法的事”。
近日,平南法院刑庭法官郑惠尹意外地收到了三封涉案当事人的感谢信。虽说这三封感谢信仅有半页纸,却承载着三名初中生对法官的感谢,读之让人倍感欣慰。
小吴、小张、小赖(均为化名)三名未成年人因伙同他人抢劫电动车车灯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综合考虑,结合三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贯彻对未成年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终法院对三被告人均适用缓刑。
在判处其缓刑后,如何让这些“幼苗”正常成长,不至于再次误入歧途?
主办法官郑惠尹在办理案件时,了解到这三名被告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除法律意识薄弱外,监护人在自己孩子的家庭教育中存在主观及客观的缺位现象。于是在庭审结束后,郑惠尹向被告人父母宣读并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被告人的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主动关心了解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改过自新。而且三名被告人在接受法庭教育的过程中均希望能重新回到学校读书。
郑惠尹一直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直和这三名学生的父母保持着沟通联系,定期对三人进行电话回访,关心他们的状态到底如何,有没有认真学习。法官的谆谆教导使其和家人深受感动,于是才有了开头三封信的故事。
下一步,平南法院将不断完善常态化“判后回访”机制,持续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用情理挽救失足少年,助力回归社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具有平南法院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和保护工作大格局。(覃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