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人民法庭持续深入学习“枫桥经验”,高度关注婚姻家庭、教育、涉农等民生领域人民群众的诉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发挥能动司法的优势,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采取灵活的方式审理案件,以高效、高质审结案件,切实解决群众涉民生纠纷案件。
一、巡回法庭,解决残疾人士“开庭难”
近期,在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立案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黄某为残疾人士,舟车劳顿参加庭审活动难免行动不便,于是决定亲自上门为案件审理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案件后续处理程序和其他纠纷的法律规定一一向黄某详细解答,并告知黄某可以通过网上立案或者将起诉材料邮寄到法院等便民举措,实现足不出户也能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上门立案,遗产继承纠纷“迎刃解”
近日,该庭接到群众莫某的求助电话,其称父亲病逝,其此次专门请假回来接母亲随其生活,顺便处理父亲遗产问题。眼看收假在即,家人却因遗产分割心生矛盾,如不妥善处理,母亲无法安心。法庭工作人员告知莫某准备好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所需材料,并约好时间到庭调解。约定日子前一天,莫某反映因连日下雨,其老家所在路途陡峭,湿滑异常,其母亲已八十岁高龄,考虑到安全问题,恐怕无法如约到庭。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邀请特邀人民调解员一同为该案开展上门联合调解。
调解现场,经过法官及特邀调解员一番法理的释明以及情理的引导,莫某一家人对遗产的处理均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结。为避免耽误莫某的行程,第二天,法庭就将加盖法院公章的调解书送到莫某一家人手中,便捷高效的“暖心”司法服务使得莫某母子连连称赞。
三、多方联动,子女抚养问题“有着落”
近日,该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获悉原告覃某离开被告曾某家已经几年,但从未探望过小孩,只是偶尔给点零花钱,现起诉离婚,既不愿意抚养三个小孩,也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即使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覃某也只愿意每月支付900元抚养费。庭审中,因覃某没有承担起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承办法官向原告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敦促其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为维护三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他们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承办法官邀请当地妇联及村委一起到曾某家中做调查、劝解工作。曾某见到法官一行人到来,躲进房间反锁房门一言不发。经与曾某父母交谈得知,曾某因其奶奶去世,精神遭受打击,现在既不工作,也不爱说话,三个小孩这几年全靠爷爷、奶奶、叔叔、姑姑照顾。为避免小孩辍学,法官与妇联干部、村干部一起做曾某家人的思想工作,曾某父母不同意小孩跟随覃某生活,并表示自愿抚养三名孙女和承担各项责任及义务,小孩的叔叔、姑姑也主动承诺会协助父母,在抚养侄女们的事情上多加照顾。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准予覃某、曾某离婚,三个小孩由曾某直接抚养,覃某每月支付三个小孩1800元的抚养费。
(作者:思旺法庭陈炯列;综合办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