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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雁护航】夫妻不和忽视孩子,六陈法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蒋叶青  发布时间:2024-05-09 18:0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原告阿英与被告阿明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当月便登记结婚,数年后相继生下了一儿一女。按理说一家四口应该充满了欢声笑语,但却因阿明性格较为内向,两人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得不可开交。生育女儿后不久,两人便开始分居,感情已近破裂。阿英提请诉讼后经诉前调解未果。立案后,经主办法官龙庆成再次调解,阿英终于愿意再给阿明一次机会,遂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调解过程中,龙庆成法官发现,阿英阿明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均未做到应有的关爱、关心和陪伴。

为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所需的精神和物质需要。龙庆成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通过口头告知、现场阅读的方式“提示”双方当事人:父母因感情不和产生纠纷,子女将面临心理、生活上的巨大变化,而夫妻间一时的矛盾,不能简单等同于感情确已破裂。婚姻需要经营,感情可以修复,子女的健康成长不但是父母的期待,在处理婚姻感情问题请一定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是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为民司法,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早期预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平南法院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共向16个案件当事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将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落到实处。(蒋叶青)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