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平南法院高效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
日前,为了切实解决困难申请人的实际问题,平南县人民法院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并促进案涉钱款一次性全部给付到位,不仅使困难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付,还确保了农民工拿到钱回家团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岁月更迭法院干警初心不改执旧案
“感谢法官同志!这笔钱我们等了二十多年,真是新年最好的‘礼物’!”——申请执行人陈叔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
申请人陈叔于1997年借款60000元给被执行人杨叔用于其生意资金周转,后杨叔仅按约还款部分之后则不再履行,经陈叔多次催讨未果,在1999年诉诸法律。案件经法院判决杨叔还本付息,但杨叔对生效判决置若罔闻,在后续执行阶段法院对其名下车辆、银行存款、土地房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无奈裁定终本。而杨叔常年在外躲债,行踪不明,期间原承办法官退休,即便如此,新接任的法官们也一直没有放弃停下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的脚步。
时间一晃来到了2024年,接到陈叔的恢复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再次启动执行程序,这一次经过执行法官多方走动和对杨叔的近亲属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不忍家中有人再背负失信之名的杨叔的胞妹胞弟三人决定自愿代大哥履行案涉欠款,于是也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司法拘留强力威慑解决民工愁“薪”事
“拘留所太难顶了!我愿意还钱,请让我回家......”——因拖欠他人借款以及农民工劳动报酬被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黄某,刚在拘留所里度过“难忘的”一夜就迫不及待联系上执行法官希望能尽快履行。
被执行人黄某于2018年向申请人蓝某借款20000元,又于2021年因建筑钢结构工程所需雇请了申请人谢某等三位农民工为其工作。至借款期满及工程完工,黄某拖欠上述申请人的钱款均未履行。案件经法院判决黄某须向蓝某还本付息合计32000元并向三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合计37300元,但黄某屡次以各种理由久拖不履行法院判决,致使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迟迟不得兑现。
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分析以及实地走访,发现黄某近期购买了一台小车并登记在其妻子名下,其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在核实情况后果断对黄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并对黄某释明其如若构成“拒执罪”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黄某在被送拘后迫于压力,终于选择主动履行完毕所有案涉欠款,不用在拘留所里“过大年”。(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