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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陈法庭:法院携手妇联,巧解家事纠纷
作者:蒋叶青  发布时间:2023-12-06 09:20:50 打印 字号: | |

法院携手妇联,巧解家事纠纷

11月29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法庭携手县妇联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小明和小英于2005年在外打工相识后,交往中发展成为男女朋友,随后组建自己的小家庭。随着三孩子的出生,本应幸福的五口之家,也因为小明与小英不和谐的争吵声使美满的围墙出现裂痕。近几年,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的生活现状不仅没有引发他们对彼此的思念,反而让双方已出现裂痕的感情越走越远。双方见面的次数越来起少,离婚这个语汇却在两人的交流中出现的频率却越来越多。小明觉得与小英已无和好可能,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在特邀调解员与双方进行了调解,双方均认为两人感情已无法和好,同意离婚,但因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问题有较大的意见分歧,未能达成调解。

立案后,主办法官甘德昌在仔细了解双方情况后,认为案件还有调解空间,遂联合法院民一庭及县妇联再次进行调解。29日下午,在六陈法庭家事调解室内,平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林坚,县妇联权益部部长易超珍,法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梅,主办法官甘德昌共同对双方开展调解。因双方积怨较深,情绪都比较激动,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缓和双方情绪,调解人员分别与男女双方进行沟通谈话,耐心倾听他们的倾诉,从法、理、情角度进行劝说,待双方的情绪都归于平静后,再让他们各自表达处理纠纷的意见。“背对背”的调解让他们各自有了依法解决问题的理性。在此基础上,调解人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促成双方就争执问题达成一致。

虽言破镜不能重圆,但破碎的镜面或能更好地折射彼此的光。夜幕降临,随着双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并以握手为一段十多年的感情画上句号,这起离婚纠纷在“法院+妇联”的联合发力中顺利调解。

婚姻家事无小事。今后,六陈法庭将依托婚调室与妇联、司法所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协调,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合力做好“家”字文章,以司法的温度促进家庭和谐,提升家事审判质效。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