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法院
关于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
工作情况总结
县反馈2022年度社会评价征集到涉及我院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问题1条。意见建议主要涉及案件审理期限问题,截止2023年10月27日,我院已按要求如期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反馈的意见建议问题
意见建议序号:49;原编号:120220080200254;具体意见建议整改内容:兄弟之间宅基地纠纷走了司法程序2、3年了,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二、工作措施
(一)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
我院收到县绩效办下发的整改工作方案后,立即组织专人深入研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平南县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将整改工作纳入2023年度绩效考评。
(二)落实“一把手”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有落实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整改主要部门及责任人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整改工作,每月按要求向县绩效办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接受县委领导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评价整改工作的领导,增强“一把手”的绩效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使问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1.加强群众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典型案例继续深入各乡镇、村屯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释法明理。
2.不断完善审限管理的制度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修改,研究修订本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期限,统一审限计算的起止标准,规范法官在审限方面的裁量权。
3.构建多主体、全流程、多层次的审限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法官、审判管理部门、院庭长对审限问题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协同、形成合力,构建管理者和审理者协同管理的审限监管模式。
4.不断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通过评查、通报、函询、约谈等形式,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健全完善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管理台账,逐案明确清案时间表、路线图,逐级传导压力,细化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整改成效
1.2023年6月至10月,我院组织干警到各乡镇、社区、机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3次;结合我院工作职能,开展巡回审判4次;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开展判后答疑解惑释法明理1次。我院切实以典型案例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人民群众身临其境去感受法院开展工作的流程,争取人民群众更大的理解和支持。
大安法庭:巡回审判化解95岁老人赡养纠纷
7月10日至2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平南法院先后组织干警赶赴平山镇、镇隆镇、寺面镇、大坡镇、同和镇、六陈镇、大鹏镇等7个乡镇开展普法宣传基层行活动
月28日至30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平南县人民法院先后组织干警到思旺镇、官成镇、丹竹镇开展普法宣传基层行活动
2.2023年1-10月份,平南法院以胸怀全局、着眼大局的责任感,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升结案率为基准点,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我院的法定第一次审限结案率是98.82%,同步去年提升1.40%,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分别于截止今年6月底、9月底,共审结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18件,连续两个季度实现了长期未结案件的清零工作,该项工作在全市年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可以说,审限监管和长期未结案件工作都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