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州说法:驾驶玩具车撞人致伤
法院判决赔偿
夕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不少家长会带着家里的小朋友到广场上散步,大型玩具车、摇摇车等游乐项目深受小朋友们喜爱,面对孩子的撒娇,家长们大多无法拒绝,但驾驶大型玩具车在人流密集的广场上来回穿行,也会暴露出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驾驶玩具车致他人损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2023年4月某日晚,原告阿英在某公园散步时,遭被告阿红驾驶并搭载着两名儿童的大型玩具车撞倒在地,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初步调处,双方决定先送阿英到医院检查治疗。由于双方就护理费、误工费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阿英遂将阿红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阿红支付其因此事故造成的损失6198.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红驾驶玩具车搭载小孩游乐时碰撞阿英导致阿英跌倒受伤,有公安机关现场了解记录,社会公信力较高,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在本次事故中,无证据证明阿英存在过错或过失,而阿红驾驶大型玩具车搭载两个小孩一起游乐,相对于作为行人的阿英而言具有高度危险性,因此法院推定阿红在本次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关于阿英因伤所致损失问题,阿英因伤住院治疗的费用由阿红垫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院予以确认;阿英主张阿红支付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符合法律规定标准,法院予以支持。关于护理费问题,患者住院期间,其亲属到医院陪护,既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无论阿红是否为阿英雇请护工,均不影响阿英亲属亲自陪护,不能替代亲属陪护所产生的亲情关怀和慰藉作用,因此,阿英主张阿红赔偿护理费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阿红赔偿阿英各项费用合计1788.9元。
龚州说法:成年人在与孩童驾驶大型电动玩具车、摇摇车时,家长应时刻陪在孩童身边时时监护并指引孩童在平坦的安全地面上行驶,不可驶入公共交通道路,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更应该注意避让行人,除此之外,经营商家也应做好相关防护措施,以及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告之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