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法槌声落,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思旺法庭当庭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以扎实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庭履行义务,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因水桶押金引发纠纷 昔日合作伙伴诉公堂
原告李老板与被告某泉水公司合作送水业务,其从泉水公司处拿了几百只水桶并交纳押金,泉水公司出具了押金单据。在终止合作时,李老板陆续退还了271只水桶,剩余部分水桶未退,其还丢失了水桶押金单据。为顺利拿回相应水桶押金8130元,他按照泉水公司要求作出退桶说明后,泉水公司仍然没有退还押金,他为此不满,于是诉至法庭要求泉水公司退还押金。
法官促和护营商环境 调解发现双方误会深
该庭副庭长许耀宗经研判案情认为,该案为小额标的涉企纠纷,为依法保障原告快速实现权利,同时有效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维护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许耀宗经多次电话沟通发现,该案标的虽小,但双方之间误会却很深,体现在李老板认为泉水公司不通情理,让其很恼火。而泉水公司法定代表人却认为,水桶印有公司商标,李老板未退的水桶有被转卖或冒用的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况且公司未收到退桶说明和押金单据,如果退押金,一方面与公司财务制度相悖,另一方面担心李老板或再拿押金单据来取押金,会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为组织双方进一步面对面调解协商,思旺法庭于9月7日开庭审理该案。
法官当庭调解巧化纷 双方即履行事了人和
开庭当天,经许耀宗在庭前释法明理,泉水公司愿意做出让步,只要李老板签署其准备的承诺书,承诺公司出具的押金单据作废款及丢失的桶没有转卖也没有用作他途即可当庭退款。李老板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退桶手续,不愿意再签公司出具的任何书面材料。此时许耀宗敏锐察觉到双方的诉求,一方意在讨说法,另一方意在消除法律风险,于是他果断组织开庭。在庭审过程中,李老板如实向法官陈述了押金单据和丢失的水桶去向,也表示其不会做有损泉水公司利益的事情。泉水公司也承认押金的存在。许耀宗再次向双方释明,庭审笔录真实记录庭审过程并由原告和被告双方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诉求都能由此实现。庭审历时一个小时二十三分钟,许耀宗成功促使双方当庭履行,握手言和。
该起涉企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思旺法庭以高质量审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思旺法庭将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流程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妥善化解涉企纠纷。(陈炯列 张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