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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法庭: 巡回审判化解95岁老人赡养纠纷
作者:覃成成 谢忠伟  发布时间:2023-08-16 16:24:35 打印 字号: | |

通讯员 覃成成 谢忠伟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近日,平南法院大安法庭通过巡回法庭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宾某与妻子周某某(已逝)婚后共生育三个子女,即被告宾某光、宾某娟及已故的宾某标。现95周岁的宾某的起居生活需人护理,其子宾某光对其负有赡养义务,但因宾某光对老父亲未尽到赡养的责任,无奈之下,宾某将两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宾某光、宾某娟支付抚养费。

大安法庭法官赵松接到该案后,立即向村委及镇司法所了解情况,并会同司法所到宾某光的住处详细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起诉的真实想法,及赡养意见。考虑到现在宾某由宾某标的子女照顾,并询问了宾某标子女的真实想法,为妥善解决宾某赡养问题,法官赵松决定追加宾某标的四个子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考虑到宾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大安法庭决定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其住所审理该案。

庭审当中,被告宾某光和已故大哥的子女矛盾尖锐,宾某光认为两兄弟分家时曾商定好,双亲的后事各负责一个。母亲的后事,已由他料理,父亲的赡养及后事应由大哥宾某标负担,前些年大哥已故后,父亲的赡养及后事应由其子女继续负责,自己不应再承担父亲的赡养费。而大哥的子女表示,爷爷宾某一直跟随他们一家生活,现在爷爷宾某因身体原因需要专人照顾,加上他们工作繁忙,无法腾出时间照顾爷爷,所以宾某光必须承担赡养爷爷的义务。

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事实后,赵松深知仅凭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于是他先让双方都冷静,接着对宾某光说道,法律上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分了家也不能免责,随后他又对宾某标的子女说,爷爷一直在他们家生活,以前对他们孙子辈疼爱有加,现在爷爷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孙子辈如今工作收入稳定,也应该尽到照顾老人的一份责任。调解工作一直从早上持续到下午两点钟,赵松不厌其烦的从法、理、情的角度悉心劝解,双方的情绪得到缓解,宾某标的四个子女愿意同宾某光、宾某娟一起赡养宾某。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平南县人民法庭大安法庭始终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巡回法庭等方式社会弘扬正确的价值观,营造“孝老爱亲”的文明乡风,审理案件始终将调解作为首选方式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始终坚持创新和发展“枫桥法庭经验”,不断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 落到实处,不断推进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