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何某的女儿小何发挥出色,考上了北京某重点双一流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何某却顿感“情况不妙”——自己在法院尚有案款未履行并且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想到如果因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导致孩子无法被录取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前途,何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基本案情:何某以购买宝马车和印制广告资金不足为由向申请人陶某借款40500元,直至借款期满,何某尚欠25500元未如约履行,陶某诉诸法院,案件判决生效后何某依旧对履行持懈怠态度,陶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何某,正告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长远影响以及后果,但何某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遂依法对何某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并将何某纳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得知自己在黑名单榜上有名的何某知道法院“动真格”了,加上其女儿刚刚考上名校,迫于压力,何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越快越好......
7月5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何某将案涉钱款向陶某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另外,部分高等院校,特别是国防类院校,资格审查相对严格,考生很有可能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无法通过学校政审,进而与心仪的学校失之交臂。(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