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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力促执行和解 被执行人父亲当场兑付20万元
作者:覃成成  发布时间:2023-02-24 15:31:31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愿意代我儿子偿还20万元。”2月22日,被执行人的父亲梁某主动到平南法院执行局,将20万现金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2018年,被害人林某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通行,后跌倒并躺在机动车道上,被告人梁某无证醉酒驾驶小型桥车经过该路段,因不注意观察路面,导致小型桥车对躺在路面上的林某造成碾压身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而后原告林某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根据事故发生的成因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判决由梁某承担70%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某的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到梁某,通过网络查控也没能查找到梁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鉴于梁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

2023年2月22日,执行法官突然接到梁某父亲的电话,希望能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梁某父亲一次性偿还共计20万现金,申请执行人放弃利息等请求。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