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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分饰两角来骗钱,移送公安没商量
作者:黎德群 潘文华  发布时间:2023-02-01 17:18:26 打印 字号: | |

春天来了,又到了恋爱的季节,七大姑八大姨又开始为了大龄未婚男女青年的婚事操碎了心,纷纷开始了互相介绍的相亲模式,但是相亲归相亲,广大想“婚”的男女青年一定得擦亮眼睛,不要像案中的小星一样被熟人诓骗,浪费了大好时间,也损失了钱财。

一、基本案情

小梅是小星邻居家的大嫂,其对大龄未婚的小星照顾有加,看到合适的妹子就介绍给小星,结果连续介绍两个妹子见面后都没有再发展。于是小梅告诉小星,其有一个堂妹,身材样貌与小星极为相配,于是便介绍给小星与之发展,并把堂妹的微信推给了小星。2019年6月开始,小星和堂妹越聊越投机,二人相见恨晚,整日在微信上互诉衷肠,并在微信上确定了恋爱关系。在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堂妹便以父母病重、交房租等各种理由向小星要钱,小星共转账、发送红包给堂妹以及给堂妹用其银行卡消费共计12万余元。但当小星想与堂妹见面时,堂妹竟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此期间,小星跟小梅说起堂妹不愿意见面时,小梅还利用自己是邻家大嫂和堂姐的身份,打消小星的疑虑。后小星终于怀疑堂妹有诈骗嫌疑,前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事纠纷,叫小星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在民事诉讼中,小星在搜集证据时才发现与之聊得火热的微信,竟然是大嫂小梅的实名登记微信。于是小星要求小梅退还相关款项未果,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梅退还相关款项。

二、法院认为

本案小梅以为小星介绍对象为由,用自己另一实名登记的微信冒充介绍的对象与小星聊天,并以各种理由要求小星转款。小梅用自己名下的两个微信号分饰两角,以邻家大嫂及恋人身份与小星分别相处、聊天,小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小星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小星在2019年6月12日起至2021年2月共转账、发送红包给小梅以及给小梅用其银行卡消费共计12万余元。小梅在庭审中亦承认其收到小星上述款项。小星转款当时是基于二人恋爱关系,是被小梅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而被骗取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小梅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本案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法院遂裁定驳回小星的起诉,并将该案移送了公安机关。后小梅不服,提起了上诉。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官在审理本案中发现存在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和责任承担,一审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小星起诉应依法予以维持,遂裁定驳回小梅上诉,维持原一审裁定。

三、法官寄语

大龄未婚男女作为万年单身狗,虽然每到过年已经被催婚催得怀疑人生了,但还是得擦亮眼睛,恋爱还是得见过面之后才谈,尽量避免“未见面,先转款”,要警惕身边的熟人利用大龄未婚男女的焦急心理,用各种手段诓骗导致失财,一旦发现被诈骗的可疑迹象,请停止表爱意的转账,先弄清楚对方是不是骗子。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好自身的财产权益。想通过诓骗大龄男女青年的钱财来达到不劳而获的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黎德群 潘文华)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