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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预警显成效!76人主动履行
作者:何业健  发布时间:2022-11-23 17:45: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平南法院巧用活用“预处罚”措施,对具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报告、虚假报告及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预处罚”决定,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9月23日,该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了一批“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责令名单上的被执行人在限期内履行法定义务,截至1122日,已促使76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到位金额317.6万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拒不报告财产,“预拘留”效应促履行

这是一起梁某献与梁某荣、梁某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梁某荣、梁某志向支付梁某献赔偿款30424.85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梁某荣、梁某志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两被执行人限期到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制定赔偿计划,两被执行人收到法律文书后仍不履行。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将梁某荣列入被执行人预拘留公示名单。在公示名单发布的十五日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主动履行赔偿款义务,使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拒不交付车辆,“预拘留”效应显威力

近日,该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来电,称看到了法院公示的预拘留公示名单上有其的名字和头像,担心被法院采取实际的拘留措施后,便主动将其名下的车辆交至法院处置,用以清偿债务。

原来,吴某清与吴某奎是朋友关系,吴某奎因公司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便向吴某清借款32万元,吴某奎仅偿还了10万元后便一直未还余款。随后吴某清诉至法院,案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奎分期偿还18万元给吴某清。由于吴某奎未按期履行还款,吴某清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吴某奎名下除了汽车一辆外,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联系吴某奎责令其将车辆交至法院进行处置以清偿债务,但吴某奎拒绝交付车辆。对此,在公示预拘留名单后,吴某奎迫于执行威慑,主动将车辆交付至法院处置。

逃避执行多年,“预拘留”效应解源头

“是平南法院执行局吗?我要履行,你们不会真的拘留我吧!”

据悉,李某与莫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莫某名下所有的财产进行调查,暂无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莫某,为此该案以终本结案。2022年10月,李某反馈称莫某有财产,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于是该院将莫某纳入预拘留名单中进行公示后,莫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立即向李某支付货款3万元。履行完毕后,执行人员将其移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某由衷说道:“之前一直抱有侥幸心里,认为法院不会再执行的,现在终于履行完毕了,也彻底放下了包袱,再也不用过年过节东躲西藏了。”

惩戒制度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以预告的方式,向被执行人以及具有协助执行义务人发出“惩戒预警”,是一种善意的提醒,相关义务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否则将依法受到惩戒。平南法院通过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告知书》并以公告形式向公众展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既显示了法律的刚性和司法权威,又彰显了法律的柔性和司法温度。(何业健)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