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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平南法院成功调解拖欠农民工劳务费案件
作者:潘文华 廖培华  发布时间:2022-11-16 17:48:36 打印 字号: | |

接近年底平南县人民法院同时来了十几名农民工兄弟为终于得到兑付的劳务费由衷感叹:“天气变冷了,今天我们心里感到很暖和!”。11月16日上午该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农某华等19人经梁某良召集一起到平南县某工业园纺织公司的工地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梁某良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给农某华等19名农民工,农某华等人遂一纸将梁某良及纺织公司诉至法院追索劳务费。立案后,主办法官经研判后认为,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又是应予重视的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遂决定主动出击,争取开庭前为农民工拿到劳务费。经征得原告同意后,该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程序。

法官经向纺织公司了解,涉案工程项目是发包给A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梁某良是从A建设工程公司处领的部分工程,纺织公司已经将工程款全部结算支付完毕给A建设工程公司,实际上是梁某良收到工程款后未及时发放劳务费给农社华等人。

法官经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努力寻找调解突破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A建设工程公司先行垫付工人劳务费给农某华等人,案件以调解结案。

平南法院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便捷、高效的优势,法理并用,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司法担当。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