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潘春柏一行人来到上渡镇巡回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案件,现场成功调解了该案,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后,原告在其丈夫的银行卡发现有若干存款,但因数额较大,银行拒绝让原告取出,为了明确遗产的归属,原告将女儿方某1、方某2、儿子方某3、方某4及婆婆吴某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丈夫在银行卡内的存款。
潘春柏在受理该案研判后发现该案调解可能性较大,而被告吴某为90岁的高龄老人,行动不便,可能无法到我院进行调解,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潘法官决定将调解地点定在被告吴某家中,原告及其他被告均表示愿意配合。
经过潘春柏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此起法定继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感激地向潘春柏表示道,“太阳这么大,法官还亲自上门为我们解决纠纷,真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
平南县人民法院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基层解决诉讼纠纷,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密切了与群众的感情。(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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