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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平南法院:简案快办促调解 高效便捷化纠纷
作者:潘文华  发布时间:2022-04-19 15:10:3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主动上门服务,成功调、撤两起涉信用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力促两案当事人达成协议,原告适当宽限还款期限、撤诉,两案被告分别当场履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和分期履行。

两案被告粟某,韦某均于2018年12月份向原告信用社签订借款11000元和12900元的金融借款合同,因二被告均未能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被诉至法院。陈寒梅接案后,经过认真查阅卷宗,发现两案欠款数额均不大,且两案被告均年事已高,疫情期间不便到庭参加诉讼。鉴于此,陈寒梅决定采取上门调解方式,希望能及时将纠纷化解在庭前。

在组织调解过程中了解到,二被告均有过数次中风病史,由于医治后需要长期服药,导致他们经济窘迫,并非恶意拖欠还款。经过认真研判事实真相,听取诉求意见,陈寒梅对两案当事人分别采用“面对面”与“背对背”调解方式相结合做思想工作。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最终推倒了当事人之间的“成见之墙”,双方友好达成了还款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调结。

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人民法院努力的方向。该案的调结不仅有效化解了纠纷,节约了诉讼资源,便捷的上门司法服务还解决了老年人群体的司法需求,同时也依法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金融市场有序发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提升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