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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利用微信平台远程审理一起23万元民间借贷案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22-04-07 17:01:14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29日下午,平南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审理一起原告张某与吕某的民间借贷案件,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将司法便民、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2012年11月下旬,被告因经营生意和债务问题,向原告借款23万元。经双方协商,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11月分别签订了借条。双方约定,原告借款金额为23万元,借款期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3年5月28日,借款期间每月支付利息4600元;双方还约定了以被告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在第三方韦某见证下,签订了借条。当天,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出借义务,随后,被告一直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本金,原告追偿未果,遂将被告吕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来自外地,为有效防止疫情的扩散,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办法官陈桂兰通过在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传票等材料,并以智慧法院为依托,通过微信视频远程完成举证、法庭调查等庭审程序。整个庭审过程传输稳定、流畅高效。

  “网上庭审真是太方便了,既不需来回奔波,又不受疫情影响,减少疫情感染风险,还能及时处理解决纠纷,可以说是帮了我的大忙。”刚参加完网上庭审的原告代理人说。(立案庭 陈丽玲)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