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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思旺法庭从“令”开始
作者:陈炯列  发布时间:2022-03-29 10:07:04 打印 字号: | |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爱留守儿童,人民法庭责无旁贷。近日,思旺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及留守儿童的离婚案件,并对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该案中,黄某作为一名父亲,其常年在外且有刑事犯罪记录,未能合理运用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等方式,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反而对小孩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阻碍;杜某作为一名母亲,其婚后虽曾与黄某到广东务工,但自2018年回平南县城务工至今,距离的缩短,本应更方便关爱照顾小孩却未尽主体责任。二人甚少回家看望孩子,也未向学校老师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二人以委托托管机构在小孩上学期间进行照护,孩子爷爷、四婶在小孩放假期间照护的方式来履行其二人的监护职责中的照护义务,未给小孩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二人主观上忽视了小孩的心理、生理和情感的需求,客观上对小孩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致使家庭关怀、教育缺位。

(图注:法官向学校老师了解儿童的学习及心理健康情况)

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规定的“怠于履行照护职责”,依法应予以纠正。思旺法庭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黄某、杜某多关注小孩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保持与孩子爷爷、四婶、学校老师和托管机构每月至少两次的联系;在放假、休息期间多陪伴小孩。如义务履行人黄某、杜某违反本家庭教育令,将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法律责任。

父母是照顾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成长有着深远的影响。父母双方应当与儿童建立亲密情感联结,营造温馨的家庭氛围,为孩子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思旺法庭将长期关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情况,彰显法律权威为未成年人健康全面成长保驾护航。(陈炯列)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