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是法槌起落间的铿锵玫瑰,柔肩亦能担正义;她们用似水柔情,谱写着司法为民的乐章;她们是在审判执行一线顶起化解社会纠纷半边天的女法官。
巾帼芳华,绽放如花。在首个女法官国际日到来之际,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推出【致敬·司法巾帼】专栏,向所有在法院一线默默付出的女法官致以节日的祝福。
本期,让我们一起走进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陈寒梅的司法记忆。
在陈寒梅心中,法官不只是一份职业,更是一种使命。2008年进入平南县人民法院工作后,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办公室、监察室和执行局任职,曾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实事求是,秉公办案 正风肃纪强作风
刚进入法院时,她成为法院监察室的一名干部。
很多人不愿意做纪检监察干部,主要是因为怕工作上得罪人,但是陈寒梅却无所畏惧。她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敢于碰硬。一些好心的同事和朋友劝她:“你这样工作不怕得罪人吗?”她总是坚定地说:“干纪检监察工作这一行,查处案件是我的职责所在。我必须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只要是对的,就要大胆去做。”她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拟制修订各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因工作认真负责出色,她获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而谦虚的她却在一次主题报告会上说“我既没有惊人的壮举,也没有耀眼的光环。我只是一名普通人!”“己身不正,何以服人”深谙此理的她,在调到审判执行岗位后,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从不滥用权力,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没有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也没有利用职权干涉案件审判工作,被称“女包公”。
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狭路相逢勇者胜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的她,她多次主动承办大案要案难案,她总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豪情气概、以行动展现“勇立潮头”的气魄投入到执行工作。
她常说“只要坚定理想信念,遇到困难不退缩,狭路相逢勇者胜!相信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会比困难多!”作为执行局局长的她在全市法院推出“六大率先”执行举措、“三个一律”强制措施、率先在全市法院引进第三方辅助司法网络拍卖工作……以各项有力的举措带领团队啃下的多件骨头案,获得多位当事人的好评,“当厄运降临,我们无尽悲痛时,是陈寒梅法官给我们送来了温暖与慰籍。”一位申请执行人在给陈寒梅的感谢信中写道。但她在收到感谢信的时候只是平淡却又坚定地说“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我钟情于法院工作,因为在这里有我的追求,那就是对审判事业的执着,对公平正义的坚持!”
搭建平台,倾力调解,司法温情化纠纷
作为一民事审判法官,她倾力调解,播撒司法温情。
她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的模式,在处理小区物业纠纷、逾期办证、逾期交房纠纷中,以“四个一”解纷模式,集中调解一批、集中确认一批、集中审理一批、集中影响一批,实现从社区调解室、驻院调解室到速裁团队,分层递进协调办理,提高多元解纷实效。在一起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她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多次与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运用线上调解,成功调结了94户业主与平南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陈寒梅常说:“很多时候,群众们的纠纷往往都是因为一些极小的事而产生的心结,我们要多与他们沟通,只要把她们的心结解开,他们的纠纷也就案结事了,诉前+线上调解,满足了人民群众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需求,而对于我们法官来说,再多的夸赞都抵不过一份高效的调解书让人心里舒坦。”
在齿轮与麦穗辉映的天平下,陈寒梅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诚和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书写着属于她自己的人生档案;她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诠释“人民的法官”的为民情怀,用辛勤付出来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她诚知难消不平事,依然司法为民勇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