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举行第三批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对40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发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国家的关怀。平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艳华参加活动。
拄着拐杖,在两个儿子的搀扶下,今年82岁的郑奶奶缓缓的走到办公桌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领取手续。在儿子的帮助下她认真核准身份证和银行卡号,随即签字、按手印,不到两分钟时间,救助领取手续已经办好,郑奶奶儿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非常感谢政府,我们家庭本身又不富裕,得到这三万块钱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对我们家帮助很大,因为我母亲每个月医药费都要开支几百块钱”。面对记者的镜头,申请人郑奶奶的儿子这样说道。2019年,郑奶奶和老伴不幸发生车祸,造成老伴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花费医疗费和丧葬15万多元,因郑奶奶在事故中腿部受伤,再加上对方无财产履行,造成郑奶奶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于2021年11月9日,救助申请人郑奶奶向平南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在依法核实相关案件情况以及郑奶奶等人的家庭状况后,为她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0000元,帮助其缓解家庭困难。
发放仪式上,黄艳华现场为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并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义及此次救助金发放情况。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给予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符合救助条件的40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76494.76万元。
司法救助是事关百姓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体现党和国家情系民生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扶助力度。在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尽管穷尽了一切执行措施,仍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或者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原因,致使部分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同时也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很大困扰。法院借助国家司法救助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经济压力,传递了司法温度。据了解,今年以来平南法院共发放了1439151.8元救助金,救助人数84人。(覃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