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关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统一部署,11月18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统一集中发放大会,现场将执行到位的13案13笔案款共279万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在平南法院分会场,庞女士是第一个领到执行案款的申请人,一共34万元。2009年,原告庞女士先后借款50万元给被告谭某做生意,到2012年8月,被告还欠原告本金398000元及7万多元的利息,后因被告以各种理由一直不还款,于2017年,原告庞女士向平南法院提起诉讼,虽然当时官司赢了,但被告迟迟不履约。这些年来,平南法院通过各种执行手段,追回她的养老钱,让她心情十分激动。
申请执行人庞女士说:“我能领到这个钱很高兴了!因为时间有十来年了,本来我也放弃了,人也找不到!电话、信息全部断完了,有你们法院所有工作人员帮我一个大忙要回这个养老钱,非常感谢!”
本次执行案款发放由承办法官及财务人员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律师代表现场见证,共13笔累计279万元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平南法院执行局局长洪胜武表示,执行案款的统一发放仪式,是向社会各界传递法院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信心和决心,也是向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传导压力。
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该院通过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能力,规范执行行为,全力回应民生关切,并发扬不怕苦、不怕累、敢碰硬的精神,用足用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平南法院立执行案3630件,已向当事人发放案款共1.5亿元,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覃成成 何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