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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强制执行有实招,当场履行九万元
作者:覃成成  发布时间:2021-10-26 15:14:22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知道错了,现在我带现金到法院履行判决”。近日,带着对申请人的歉意,被执行人卢某携9万元现金来到平南县人民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将执行款一次性履行给付到申请人唐某手中。

2016年4月29日,被告卢某以其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唐某借款人民币8万元,双方约定利率,借期为两年并当场立下借条。借款期满后,唐某多次在电话和微信要求卢某偿还本金和利息,而卢某也仅在2017年至2021年1月期间偿还过部分利息,之后便以没钱为由拒绝再还款,原告无奈,将卢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卢某偿还本金73600元及利息26400元给唐某,但是判决生效后卢某依然拒不履行,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卢某名下在丹竹镇有一处房产,于是上门张贴入户通知书、腾空公告和拍卖公告,但是被卢某却选择视而不见并跟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法官经多方考虑现场的执行情况及存在风险后,决定再次登门并请来开锁匠依法将卢某房子强制开门换锁。发现自己被“拒绝在家门之外”的卢某感受到法律强制执行力度,最终迫于压力,选择主动与申请人和解,遂才有了开头一次性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情景。

该案的执结维护了公平正义,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覃成成)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