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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南法院有温度,三岁女孩不迷路
作者:韦焕均  发布时间:2021-08-31 16:58:37 打印 字号: | |

“这个小女孩走失了!”8月30日中午,一位中年男子在平南县人民法院门口停下电动车,从后座抱下一名小女孩走向值班室。值班法警大罗赶紧上前了解情况。

经了解,这位男子骑电动车路经新四中路口时,看到一名约3岁的小女孩独自在路边哭泣,举目四顾也没见大人陪伴,担心小女孩遇到危险,便将其带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警大罗尝试问出小女孩家长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情况,因小女孩一直在哭泣,始终未能获得有效信息。大罗向值班领导汇报情况并拨打110求助后,便将小女孩带至值班室休息。为舒缓小女孩的紧张情绪,大罗尝试与其聊天转移注意力:

“你叫什么名字呀?”

“你的水晶鞋真好看!”

“好孩子不哭不哭......”

在大罗的安抚下,小女孩终于放下戒心,停止了哭泣,脸上也露出了笑容。约20分钟后,派出所民警与幼儿园老师同时赶到法院将小女孩接回去。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平南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依法履行维护审判秩序、值庭、押解、传唤、强制执行等警务保障的同时,以“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彰显人民警察的责任与担当,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做起,从身边小事儿做起,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韦焕均)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