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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强大执行震慑力,力促涉案财物黔地“大挪移”
作者:潘文华  发布时间:2021-08-09 17:51: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涉案工程设备进行了“跨省执行”,通过依法强力执行威慑,拉开了一场强制措施“跨越千里”的序幕。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王某、王某伦承包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分工程后,向张某分别以30000元/月和10000元/月的租金租赁两台挖掘机用以施工。从入场开工直至工程竣工,王某、王某伦均未按约定支付过租金,也未将两台挖掘机返还给张某,张某遂将王某、王某伦诉至法院。该案历经一审、二审,两审法院均责令被告王某、王某伦返还挖掘机并支付相应租金给原告张某。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经张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

王某、王某伦二名被执行人对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和责令其履行判决的义务置若罔闻,且态度消极,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法院执行威慑力,执行法官多次敦促二名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并严厉批评其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告知其非法扣押的挖掘机和未支付的租金必须返还和兑付,否则将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过多次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最终,二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并委托运输队将私自扣押的挖掘机通过远程运输的方式从黔地贵州省跨越近1000公里运抵广西平南。

8月6日上午该案承办法官陆祖辉亲自指挥涉案挖掘机的装卸工作,并将涉案挖掘机顺利交付给申请人张某。交付完毕已是正午时分,连日来持续高温,热浪滚滚,执行法官头顶烈日,全身早已被汗水浸透,申请人见证了该院对保障民生的不遗余力,心生敬佩,现场写下了案涉物的签收条,该案顺利告一段落。

生效判决需要严格执行,法律的尊严方能得到维护。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该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该案承办法官陆祖辉表示将继续深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努力做到“有案必查、有财必执、虽远必追”,进一步加大执行强制力,树立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潘文华)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