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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黎鹏
作者:平南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28 18:17:55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平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原副庭长黎鹏同志获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黎鹏同志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6年5月入职平南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二级法官、六陈法庭副庭长、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20年3月26日因工作劳累过度,突病入院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49岁。黎鹏逝世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区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并追记“二等功”,中共平南县委追授其为“平南县优秀共产党员”。

黎鹏同志进入法院工作24年以来,他以法治之志深耕审判事业,爱岗敬业,严正执法,敢于突破,业绩突出,获自治区、市、县级奖励共30多次。特别是他主办了贵港市首例涉黑案,该案被告人陈某龙等12人欺压残害百姓,严重威胁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破坏当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给当地群众造成及其严重的心理阴影,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等多项罪名,侦查卷宗多达20多册。为办好这一案件,黎鹏夜以继日,反复分析,突破难点,归纳证据,最终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案件宣判后,群众拍手称快,纷纷给法院点赞。

同时,该案的审理经验,也为平南法院近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审理涉黑案件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黎鹏历年来主办相当数量的非法买卖、存储、运输危险物质等大案要案和新类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审理案件反复核实证据,确保所办案件公平公正,同时严格执行《法官法》的有关规定,杜绝办“三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多年来年均结案数排名全院前列,共审结案件3000多件,无一违法超审限,无一投诉上访案件发生,成为典范。

黎鹏同志用朴实无华的一生道尽了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他把毕生的精力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院干警在新的历史时期“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是全市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用生命书写了人民法官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不愧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该院全体干警以黎鹏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公正司法,在新时代起点上把人民司法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