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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建立律师代理案件承诺制
作者:陈枢文  发布时间:2021-06-21 18:17:2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促使诉讼代理人严格遵守离任回避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度,依法办案,认真履职。2021年5月26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与平南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案件中推行使用承诺书的通知》,要求律师在本院代理案件必须签署承诺书,防止原在本院离职人员在本院违规代理案件的现象出现。截止日前,共签署承诺书262份。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