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综合审判庭入户为司法救助申请人提供服务
2021年4月13日,平南法院综合审判庭一行三人对两起司法救助案件走访调查,入户了解救助申请人家庭情况,为因身体原因不方便出行的特困申请人申办司法救助,真心为民解忧。
司法救助申请人小玲(化名),因交通事故导致截瘫,双下肢不能活动。2016年该院针对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生效判决,判处责任人赔偿小玲32.4万元,后经该院强制执行亦未能执行到任何赔偿款项,申请人因治疗和配置假肢花费巨资。
司法救助申请人梅姨(化名),今年81周岁,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2017年该院针对该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作出生效判决,判处责任人赔偿小红2.2万元,后经该院强制执行仍有1.7万元未执行到位。
考虑到两名待救助对象因身体原因不方便出行,主办法官亲自到当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通过入户服务形式,争取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一次性为申请人办通申请司法救助的程序问题,尽可能减少申请人出行麻烦。
近年来,平南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为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而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遇到困难的当事人或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2017年至2020年间,该院为50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达339.7万元。(平南法院 覃鸿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