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平南法院集中宣判,涉案金额近200万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铺开以来,平南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3月31日下午,该院开展“3·31”诈骗类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大会,高效判决3案6人。坚持把打击诈骗犯罪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有力抓手。
案例一
虚构二手车交易”空手套白狼”
四名被害人损失超过一百万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韦某烽虚构可以低于市场价购买到二手车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杨某海、杨某、杨某雄、杨某宏陆续向其支付购车款。韦某烽将各被害人转付的购车款用于租车及其他花销。后被害人发觉受骗,被告人韦某烽在各被害人的催促下,陆续向各被害人退还了部分款项。
经双方核算,被告人韦某烽在本案中未退还给四名被害人的诈骗所得钱款共计10502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宜烽犯诈骗罪罪名成立。
在查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韦某烽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韦某烽退赔人民币1050230元给四名被害人。
案例二
“摩修佬”谎称入学有门路狂敛40多万
“蠢家长”被骗一个又一个人数40有余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覃某崇谎称其有途径帮助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学生就读平南县的任何一所学校,骗取了40多名学生家长的报名费合计465500元。其中,以获取差价为诱,通过被害人咸某燕骗取了冯某栓、陈某琦等多名学生家长的报名费共420500元;覃某崇本人分别骗取了被害人莫某勇、韦某报名费20000元、25000元。后被告人覃某崇将诈骗所得钱款用于偿还赌债、继续赌博及家庭开支等。破案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覃某崇及其亲戚朋友处追回被诈骗款共计15386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覃某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某崇犯诈骗罪罪名成立。
在查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覃某崇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追回的被诈骗款153865元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咸某燕、冯某栓、陈某琦、莫某勇、韦某等人;继续追缴覃某崇违法所得人民币311635元返还给上述五名被害人。
案例三
神秘“背包客”究竟何许人
诈骗“乾坤袋”内里有乾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初,被告人黄某信在QQ聊天群上得知有人招聘“络漫宝”背包客,并明知安装运行“络漫宝”设备插入电话卡是提供给诈骗分子打电话实施诈骗犯罪活动。黄某信从招聘人那里得到“络漫宝”、路由器、手机卡等设备后,从2020年8月4日开始组织李某权(未满16周岁)和被告人许某煌在平南县、桂平市、藤县、南宁市区等地安装运行“络漫宝”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支持,在8月4日至8月21日期间,诈骗分子通过“络漫宝”APP远程操控黄某信等四名被告人在平南城区、南宁市、平南县安怀镇等多地操作运行的“络漫宝”设备,用插在“络漫宝”设备上的多个手机卡拨打被害人的电话,以淘宝客服理赔、消除京东金融贷款记录、京东贷款额度回收、淘宝客服退款、淘宝客服赔偿为由诈骗了九名被害人共计380507元人民币,四名被告人在8月21日凌晨被公安民警在南宁市某酒店查获,并扣押“络漫宝”12台、手机SIM卡28张等设备。
法院审理后认为:告人黄某信、许某煌、许某钙、许某飞结伙明知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设备,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仍予以提供帮助,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的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黄某信、许某煌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许某钙、许某飞诈骗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罪名成立。
在查明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有力震慑了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各类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了刑事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