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身为同村同姓邻居的胡爱某和胡延某却因相邻通道问题引起了纠纷。近日,我院执行人员秉持多元化化解纠纷理念,联合当地村委助力案件执行,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胡爱某与被执行人胡延某为邻里关系,二人因琐事发生矛盾。胡延某于2016年12月24日在胡爱某门前的道路上挖了深1.1米、宽约2.8米的大坑,导致胡爱某及其家人及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严重影响了胡爱某的生产生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胡爱某将胡延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胡延某停止对胡爱某家门前的道路的侵害,并将其开挖的坑填平,保持通往道路的畅通。
判决生效后,胡延某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胡爱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合村委巧执行
2021年1月13日,因该案的特殊性,我院执行人员已在执行行动开展前对该案的执行现场地理环境情况、被执行人抵抗情绪以及案件的执行难度进行了预判,决定利用一切积极因素。于是平南法院执行局黄法官、彭法官带领执行干警,联合村委干部共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起初胡延某对执行工作仍存抵触情绪,但在村委干部说理、执行法官释法后,胡延某充分认识到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和妨害执法的法律后果。最后,在邻里、亲属的帮助下,用水泥铺平了案涉凹坑,清理了道路堆积的沙石,保持道路通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法院与村委联合行动,既展示了法院执法力度,也兼顾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避免被执行人因为情绪激动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刚柔并济、兼顾法与情,贯彻了平南法院“秉公执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平南法院 何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