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法庭在六陈镇某某村通过联合村委会借助其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威信高的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涉残疾人、贫困户的离婚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原告当场向被告支付小孩抚养费、困难补偿金共8000元。
原告莫某诉被告何某离婚纠纷一案,莫某离家十六载,为结束这段早已破裂的婚姻,莫某将何某诉至法庭。被告何某系六陈镇某某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四年前因腿摔伤致残,目前腿部仍镶嵌钢板,无法工作,生活困难。当法庭向何某送达应诉材料时,何某表示莫某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家出走,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但十六年来莫某未履行抚养两个孩子的义务,希望莫某向自己支付小孩抚养费、困难补偿金共8000元。
主办人韦欣伶法官将何某的想法转告莫某,莫某表示同意。然而几天后,莫某的姐姐向法庭表示其不同意莫某与何某的调解方案,她说:“我妹嫁去他家没得彩礼,给她生了两个孩子,做了两年保姆,付出了这么多,现在反倒要我们补偿他八千,妹妹太吃亏了,我不同意!”。莫某亦表示姐姐说的有理。韦法官耐心地给她们做思想工作,可莫某与其姐姐仍坚持其想法,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处理此案,韦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沟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后,遂前往被告居住地六陈镇某某村组织原、被告及双方亲属进行调解,并邀请了该村委会包片干部何某某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韦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大家讲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村委会包片干部何某某以长辈的身份劝双方及家属放下成见、友好协商,指出了莫某多年来不抚养小孩的错误行为,给予其严肃批评,随后结合自己亲眼所见讲述了何某十多年来既当爹又当妈把两个孩子养育成人的艰辛历程。调解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在“法庭+村委会”协同配合下,双方当事人理智、冷静地达成离婚协议,莫某当场向何某支付小孩抚养费、困难补偿金共8000元,十六年的恩怨圆满划上句号。
这是平南县人民法院六陈法庭利用“法庭+基层组织”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庭注重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以法庭审判为中心,以各基层调解组织为依托,深入农村,多方联动化解基层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