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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文明执行,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
作者:陈枢文  发布时间:2020-08-26 08:48: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南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股份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8年7月15日,申请执行人劳某将其在某公司所占50%的股份以人民币118596元的价格转让给被执行人吴某。当日,吴某向劳某支付了30596元,并承诺余款88000元分12个月内还清。直至2019年2月4日,吴某只向劳某支付了10000元,剩余78000元迟迟未支付完毕。


  经劳某多次追讨,吴某总是避而不见,劳某遂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判令吴某支付转让款78000元。经法院判决,吴某应向劳某支付转让款78000元。


  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2020年8月19日,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吴某名下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次日,吴某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称其急需资金周转,法院冻结了其银行账户致使其公司难以运作。


  考虑到疫情影响已导致一些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为助推企业顺利度过难关,及时解决当事人当前困境,法院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和解。


  8月21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法院,经执行法官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利息,被执行人吴某一次性履行完毕转让款,最后,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平南法院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各类涉企案件时,开设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民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让经营者及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创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促进平南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