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平南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长期占房拒不腾退的租赁纠纷案件,强制搬离被执行人废旧家具、装修材料以及生活杂物等物品,并且将租赁的房屋一、二层强制腾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易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书》,黄某将其名下的房屋的一、二层出租给易某用于经营销售装修材料,双方约定租期为5年,租金为每个月2300元。2018年8月后,易某一直未按期支付租金,黄某在多次追索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易某自行将房屋腾退给黄某并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金。判决生效后,易某却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是置之不理、躲避执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
执行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动员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但易某在收到通知后多次拒不到场,并且耍赖称“无能力履行,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一方面对着申请执行人强烈收回房屋的诉求,另一方面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8月17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到达现场依法进行强制搬离。执行干警对现场的废旧家具、装修材料以及生活杂物等物品逐一列好清单并且全程拍照记录,安排人员有序搬离,清理腾空工作安全、高效进行。两个小时后,将房屋一、二层属于被执行人的杂物全部清理完毕,并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法官说道:此次强制腾空是法院日常强制执行措施的一个“缩影”,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