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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平南县法院快速执结一小标的案件
作者:陈枢文  发布时间:2020-08-04 08:31:53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高办案用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平南县法院快速执结一小标的案件。

2020年2月25日,被执行人黄某驾驶其名下的车辆在某路段行使,由于黄某驾驶过程中不遵守交通规则,致使其车辆与申请执行人彭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上的损坏。而后,双方就车辆损害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彭某将被执行人黄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黄某应支付车辆损害赔偿款6323元给申请执行人彭某。判决生效后,黄某却对判决书置之不理,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所有的财产进行查询,并于2020年7月24日依法冻结了其名下的所有的金融机构账户存款。由于被执行人的账户已被法院冻结,导致其生活极其不方便。2020年7月30日,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被执行人黄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6323元给申请执行人,此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只用了10天的时间。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然执行金额较小,但对申请执行人却影响不小。一直以来,平南法院不断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快查、快执、快结”的执行模式,穷尽应有的执行措施,有力震慑了一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