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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解决纠纷│夫妻离婚“结”难解,法官调解“弥”亲情
作者:廖娆芸  发布时间:2020-04-20 09:04: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素有龚州大地“女包公”之称的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调解结案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次性解决了离婚案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获得双方当事人点赞。陈寒梅一直以来都坚持以调解优先、案结事了、更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的办案原则,对婚姻家庭纠纷全力倾情调解,尽量为婚姻夫妻双方及其子女考虑周全深远。


  古人云“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一旦破裂,若以离婚收场,夫妻双方往往容易互相指责、互生埋怨,甚至互相伤害。在陈寒梅办理的这起离婚案中,夫妻双方刚来到法院就剑拔弩张......


基本案情

  该案原告陈某于2020年3月17日到平南法院起诉坚持要与其丈夫钟某离婚。经了解,陈某与钟某于2006年相识,2007年3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2007年11月3日生育了大儿子,2010年10月4日生育了二儿子,2013年7月6日生育小儿子。家里有房有车,夫妻双方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陈寒梅从夫妻感情、彼此缘分、小孩成长、家庭和谐等各方面劝诫,希望双方能够慎重考虑组建家庭的不易,但陈某离婚的意愿都很坚定,钟某亦认为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


  为了三个未成年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有保障及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并充分考虑三个未成年孩子自己的意愿,陈寒梅对陈某和钟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组织进行了三次调解,同时考虑到双方激烈情绪,在三次调解期间还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单方劝诫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陈某与钟某在陈寒梅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子女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等方面协议。


  期间,陈寒梅还去到原、被告的家里对陈某、钟某及三个孩子开展了一次“怎样更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谈心谈话教育,陈寒梅主要从以下四点展开:

1.父母亲离异,但孩子的物质生活得有保障,父母双方均仍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物质条件;

2.父母亲离异,但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可缺失,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情是挥之不去的,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的,也是谁也替代不了的,一方父母不管是否在孩子身边,都要经常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电话沟通、微信视频、面对面聊天都可以,在孩子的成长路上父母的鼓励、教育不能少,父母要更多关心孩子的学习、生活、思想;

3.帮助孩子如何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父母的离异,正确的状态面对父母离异后的生活,正常面对父母再婚以后的另一半。告诉孩子父母离婚是由于性格不合适,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作为孩子应该尊重父母的选择,即使父母离异,他们对自己的爱也不会变少,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4.激励孩子树立自信心。离异家庭的孩子容易情绪消沉、低落、失去信心,给他们举例说明,与他们换位思考,让他们树立信心。


  陈寒梅的做法得到双方当事人肯定与赞许,陈某说:“法官的谆谆教诲让我清楚认识到以前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太少,以后我一定会按照法官说的做的,毕竟孩子的身心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