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因校园问题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因为这些矛盾涉及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必须妥善处理,否则不利于孩子们的身心成长,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丹竹法庭就调结了一起因在校园嬉戏打闹而引发学生受伤的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权侵权纠纷案件,经过黄法官对涉案学生、家长以及校方的释法明理,最终成功调解这起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4日,冯某父母一纸诉状将林某、林某父母及就读小学告上平南县人民法院。冯某诉称:冯某、林某是丹竹镇某村小学的学生,2019年2月27日,林某在课间活动时间,在冯某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突然跳上原告的背上,将冯某压倒在地上,冯某被压倒后腰部疼痛不已,在老师的帮助下送往平南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7、8、9椎体压缩性骨折;盆腔少量积液等。事后冯某就读的小学及林某父母多次与冯某父母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并没有协商成果。
平南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由丹竹法庭来审理此案。主办法官黄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便开始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事情经过,随后在送达应诉材料到冯某、林某所在小学继续深入了解双方情况,询问相关老师具体情形。法官在查明事实后,通过电话与双方父母沟通,告知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黄法官认为该案件的矛盾并不是很大,并非不可调节,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如果开庭审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于学校的日后教育工作。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之后。最终,冯某与林某以及学校达成庭外和解,由林某父母赔偿8000多元医药费给冯某,冯某于2020年4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依法准予冯某撤诉,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平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探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