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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
作者:周玲  发布时间:2020-03-28 08:56:19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利用远程提讯设备,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洪某栋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案是平南法院首例涉疫诈骗刑事案件,该案从3月23日立案到开庭、宣判仅用4天时间,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彰显了司法权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底,被告人洪某栋在QQ群里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2月2日,被害人张某媚通过QQ联系洪某栋,向洪某栋支付3100元,随后洪某栋QQ发送虚假快递单号给张某媚,骗取张某媚人民币3100元。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洪某栋的亲属已代其退出违法所得3100元,公安机关已将上述钱款返还给被害人张某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洪某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洪某栋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洪某栋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洪某栋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公众在网络社交、网络购物时需留心谨慎。平南法院提醒广大网民朋友,疫情期间,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物资,切勿轻信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台发布的售卖信息。同时,我们也呼吁每一位公民遵纪守法,助力抗“疫”,共克时艰。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