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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iphone翻新售卖,平南法院判决店家退一赔三!
作者:吴玉雯  发布时间:2019-12-24 16:19:58 打印 字号: | |

    买新手机应该是件开心的事,当新手机到货后才发现是翻新机,向卖家要求退货还遭到了拒绝。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小郑以其新购买的iPhone7Plus苹果手机非正品商家欺诈为由将淘宝店主小洪告上法庭,要求商家退一赔三退还购机款2678元,赔偿三倍损失8034元并要求小洪支付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打印费、验机费共2000元给小郑。小洪辩称小郑向法院提交的,并不是在小洪店里购买发出的手机,小郑是专业打假师,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12日,小郑在小洪开设的淘宝店铺花费2678元购买了一部尺寸为5.5寸,颜色为中国红,内存为256GB的iPhone7Plus苹果手机,但小洪交付给小郑却是一部翻新机,该手机经过翻新后存储容量从32G改为256G,颜色从玫瑰金改为中国红。小洪明知其出售的手机为翻新机即非双方合同约定的iPhone7Plus苹果手机但其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致使小郑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予以签收,因此小洪具有欺诈消费者的故意,构成销售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小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iPhone7Plus苹果手机一台退还给小洪;小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购机款2678元给小郑;

2.小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购机款的三倍增加赔偿小郑损失8034元;

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从判决并迅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法官提醒

网上购物成为当下时兴的消费方式,但网络交易鱼目混珠,真假参杂,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后,收货时应当检查包装或录制开箱视频等,并保存好购物凭证等有效证明,以便日后产生纠纷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